526.致亚·格·哥伊赫巴尔格 (10月20日)  

  1
  
  哥伊赫巴尔格同志:
  
  请您扼要综述您的看法,给我送来。
  
  重要的不是合同细节,而是
  
  (1)工厂的现状与将来履行租让合同后的状况作对比,
  
  (2)工厂的价值和仓库(单独计算)的价值,
  
  (3)仓库的详细情况,它现在的和租让以后的法律地位。
  
  列宁
  
  2
  
  哥伊赫巴尔格同志:
  
  为了把您的意见提交政治局,还要请您:
  
  (1)附上我提出的几个问题;
  
  (2)加上您的最后结论,(或许)还有您对我所没有提出的那些问题的结论,因为政治局要求双方都把意见全部拿出来。
  
  致共产主义的敬礼!
  
  列宁
  
  载于1959年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6卷
  
  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53卷第288页